谈球吧游戏:帝科股份(300842):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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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帝科股份”)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依据经营规划及日常业务发展需要,2026年度拟与关联方江苏瀚思瑞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瀚思瑞”)、浙江迪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迪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该议案经企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史卫利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注2:因2025年度相关关联交易金额较小,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企业内部制度规定的董事会审议和信息公开披露标准,公司未对2025年相关关联交易进行预计,也未进行审议并单独披露,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注3:公司向浙江迪脉新材料有限公司采购光伏组件材料后代销给客户,采用净额法核算,本期采购成本62.85万元,代理费7.24万元。
注4: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能够准确的通过真实的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新材料研发技术;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9,182.39万元,净资产5,937.14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91.05万元,净利润-4,065.2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审计。
营业场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安吉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新城汽配产业园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密封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676.76万元,净资产949.46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62.24万元,净利润-1,071.0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审计。
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史卫利控制江苏瀚思瑞并担任其执行董事,和控制浙江迪脉并担任其董事长。基于上述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以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江苏瀚思瑞、浙江迪脉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江苏瀚思瑞、浙江迪脉发生的交易视为关联交易。
江苏瀚思瑞与浙江迪脉电子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的价格主要是根据市场化原则确定,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公司经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系向关联方江苏瀚思瑞销售货物商品、采购商品,向浙江迪脉采购技术服务、商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在预计的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充分的利用双方的专业资源和优势,发挥协同效应,加快业务拓展,公司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认为:公司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